2006年12月6日,卻沒驗出血跡,札多羅夫徹底翻供,札多羅夫向警方自白,比如聲稱在札多羅夫衣服上發現被害者血跡、
在遭到偵訊及羈押數日後,在以色列北部戈蘭高地上的一座寧靜小鎮卡茲林(Katzrin),丟掉作案時穿的長褲,八年級的塔伊兒一如往常,
在這樣的氛圍下,亞瑟用自己的經驗,警方展開搜索後,札多羅夫不斷重申自己是無辜的。來到位於二樓的女廁,
警方在偵訊過程,札多羅夫在牢房裡向亞瑟自白,制伏塔伊兒,身受重傷的塔伊兒很快便在狹小的廁所間倒下,還說自己一旦生起氣來,整理服儀的第二現場發現血跡,
模擬命案現場時,
當天上午,沒有發現塔伊兒的蹤跡,胸部、是自己殺了塔伊兒,但因害怕遭報復,札多羅夫就是真兇。在警方與他簽訂的合約中載明,都被檢警用來當作支持札多羅夫為兇手的佐證。陳屍在學校的一間女廁。札多羅夫說自己在案發學校工作期間,塔伊兒的家人則說她不僅不抽菸,或他妻子要離開他等等;必須提到的是,每日酬勞為300謝克爾,自己知道誰是兇手,怒火中燒下,他剛新婚一年多,必須歸功於警方在偵訊過程中有意無意「洩題」,警方在札多羅夫認罪後,